编辑 - 粘贴
使用编辑 - 剪切命令或者
编辑 - 复制命令保存在剪贴板的对象,
通过编辑 - 粘贴命令被粘贴到其它地方。
作业编辑窗口处于活动状态时,
可以粘贴保存在剪贴板的视表或者注释标签。作业库浏览器处于活动状态并且选择了文件夹时,相同的系统对象可以粘贴到剪贴板上。
例如,作业文件夹被选好时,作业或者作业文件夹可以被粘贴到剪贴板上。
- 使用剪切命令将对象粘贴到剪贴板上时,通过剪切命令所选源对象会被剪切并移走。
剪贴板会被清空。
- 当用剪切命令将对象保存在剪贴板上时,对象可以多次被粘贴到不同的地方,直到剪贴板的对象被清空。
- 当对象粘贴到作业库浏览器文件夹时,如果粘贴目标文件夹时复制/剪切对象文件夹的子文件夹,
那么是无法粘贴被复制/剪切的对象的。
- 当对象粘贴到作业库浏览器文件夹时,如果文件夹中存在相同对象名的对象的话,该对象将被覆写。
如果要粘贴的目标文件夹路径和所复制的对象的路径相同,那么在对象名前会自动追加"复件","复件(2)",而不会覆写。
如果要粘贴的目标文件夹路径和所剪切的对象的路径相同,那么对象是无法粘贴到相同路径的。(也就是说,对于剪切命令,源对象和目标对象是不能相同的)
- 被复制对象要粘贴到作业编辑窗口中时,如果源对象名和目标对象名相同,即同名目标对象已存在,那么在对象名前会自动追加"复件","复件(2)"。
- 如果在作业编辑窗口的作业编辑区域里粘贴注释标签,标签中的注释文本也会同样被复制。
不过,虽然变量可以用于注释标签的文本,但是不能保证相同的注释标签文本会被粘贴到其它作业编辑窗口。
- 如果点击鼠标右键按钮,执行快捷菜单中的粘贴命令的话,被复制的对象会被粘贴在点击的位置。
如果用其它方法,比如按CTRL+V组合键,或执行菜单栏或工具栏的粘贴命令,可以将复制对象会被粘贴在作业编辑区域的左上方。
- 只有在同一个Designer窗口中才能通过使用剪切或者复制命令来粘贴对象。
即使启动了多个Designer实例,也不能从一个Designer窗口到另一个Designer窗口移动或者复制对象。
对于在Designer(即作业库浏览器)中复制作业,要使用作业 - 导出 / 一次导出命令
和作业 - 导入命令。